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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十高校开展联合办学 拓宽人才成长新渠道
发布时间:2010-1-30    阅读:170

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拓宽人才成长渠道

湖北十高校开展联合办学

  本报讯(记者 程墨 通讯员 周苏展)1月28日,湖北10所高校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。这是湖北进一步落实《教育部、湖北省共建武汉城市圈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》有关精神,改革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,整合优质高等教育资源,拓宽人才成长渠道,提升区域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又一重要举措。

  参加本次联合办学的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、中南民族大学、湖北工业大学、武汉工程大学、武汉科技学院、湖北经济学院、湖北警官学院、武汉体育学院、湖北美术学院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等10所高校。十校联合办学的原则是:在不改变各校现行管理体制、隶属关系、学生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的前提下,实现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,平等互利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。

  根据协议,本轮联合办学时间从2010年1月至2019年1月。10年间,十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在校际间攻读辅修双学位;相互选修课程且相互承认学分;校际间可互聘教师承担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。同时,成立了由十校有关校领导组成的“联合办学指导委员会”,以保证联合办学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  《中国教育报》2010年1月30日第1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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